大家注意~ 若没有警方的批准信函也没关系,只要有这6种信函,就可以过路障 (Road block) !
大马5个州属和3个联邦直辖区即日起落实MCO 2.0,政府禁止跨州和跨县。
警方表示,若有特殊理由,民众可出门,包括5个可继续营运的经济领域工作者、允许跨州或跨县的上课者,必须出庭或前往医院隔离者。
另外,若遇到家人生病或病逝,又或者受水灾影响的民众,得到警方的批准信函后,便可跨州或跨县。
民众在遇到路障,可出示以下6种通关信函:
1、警方批准信件
2、雇主所发出的工作信件和员工工作证
3、国际贸易及工业部(MITI)所发出的批准信
4、国家天灾管理机构(NADMA)所发出的的隔离信件
5、律师的法庭事务信件
6、教育部的特别信件
有这6种信函,就能顺利过路障了!快把这个消息分享给所有人知道吧!